家长学校职责
(一)校长职责
1、认真贯彻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》以及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》。
2、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,并认真督促,检查。
3、负责审核,确定教学计划,内容,方法并协调各项工作,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。
4、负责督促,检查教育教学活动。
5、成立家长理事会了解授课情况,听取办学建议和要求。
6、负责审核年度的检查,考核,评比工作。
(二),教务主任职责
1、负责编制教学计划,教学内容,方法,安排授课时间。
2、负责各项教学,教研活动。
3、负责学员的登记,注册及日常管理。
4、及时收集,听取教师,学员的建议和要求。
(三),教师职责
1、指定教学教案,认真按计划备课。
2、负责学员的点名,考勤工作。
3、认真组织教学,上好每一堂课,并布置作业,检查笔记。
4、及时收集,听取家长建议,并向上及时反映。
5、负责让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。
6、负责组织好课堂考试及优秀学员的评比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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