当前位置: 首页 > 规章制度 > 学校门卫岗位职责

学校门卫岗位职责

2013年12月06日 10:58:27 访问量:193

一、门卫人员肩负学校安全保卫重任,要有高度的责任感,准时上岗,不得擅自离岗。
 二、门卫人员不得与他人闲谈,及时做好来客来访登记,并做好传呼工作。
 三、凡来访人员、学生家长,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,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,方可放行。
 四、正缺无误收发信件、杂志,并及时送交相关部门人员。
 五、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,做到门开人在。
 六、课间不允许学生外出,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,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。
 七、闲杂人员、推销商品人员不得放进校。
 八、当晚放学后,检查学校、办公室内电灯、电扇、门、窗是否关好,发现未关,应及时妥善处理,并向学校办公室汇报。
 九、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,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。
 十、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,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,需承担相应责任。

编辑:张辛顺
上一篇:没有了
下一篇:借还书工作台等图书清点、剔除管理制度
评论区
发表评论

评论仅供会员表达个人看法,并不表明网校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
中国现代教育网 教育部 不良信息
垃圾信息 网警110
郑重声明:本站全部内容均由本单位发布,本单位拥有全部运营和管理权,任何非本单位用户禁止注册。本站为教育公益服务站点,禁止将本站内容用于一切商业用途;如有任何内容侵权问题请务必联系本站站长,我们基于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严格履行【通知—删除】义务。本单位一级域名因备案流程等原因,当前临时借用网校二级域名访问,使用此二级域名与本单位官网权属关系及运营管理权无关。忻州代县枣林镇中学 特此声明。

联系地址:忻州代县枣林镇中学
北京网笑科技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支持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